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2021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为加强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调剂办法。

一、调剂名额

我校招生计划生源不足的专业按130%的比例进行调剂复试,缺额信息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上公布。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划定的B区初试成绩分数线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要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考生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当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到我校学科教学(体育)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B区教育硕士《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按教学函〔2020〕8号文件规定,我校教育硕士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以及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B区教育硕士《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考生的遴选

(一)遴选必须遵守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不得以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考生申请调剂。

(二)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对申请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要综合初试成绩、各科成绩、调剂专业需要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 、调剂程序

(一)调剂考生(含校内外)必须经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以及参加调剂的考生在调剂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与学籍档案信息不一致的,不予调剂。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的,请通过邮件形式与专门负责教师取得联系。

(二)考生在我校调剂平台开通时段内,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系统。

(三)我校对调剂生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提出拟调剂名单并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回复确定是否拟参加复试。

(四)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并确认参加复试后,在“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确认同意招生单位的“待录取”。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