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0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为加强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贵州省招生委员会2020年贵州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黔招委〔2019〕27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调剂办法。

一、调剂名额

我校按不低于招生计划130%的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名额,缺额人数通过进行调剂补充。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划定的B区初试成绩分数线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要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考生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到我校学科教学(体育)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B区教育硕士《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按教学函〔2019〕6号文件规定,我校教育硕士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以及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七)参加单独考试或双少生(少数民族且定向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考生按照国家相关调剂政策执行。

三、调剂考生的遴选

(一)遴选必须是学术性、择优性的,不得以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考生申请调剂。

(二)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对申请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要综合初试成绩、各科成绩、调剂专业需要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 、调剂程序

(一)调剂考生(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必须经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以及参加调剂的考生在调剂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与学籍档案信息不一致的,不予调剂。

(二)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系统。

(三)我校调剂工作小组审核申请材料后,提出拟通过调剂名单,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回复。

(四)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在“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确认同意招生单位的“待录取”。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